姓氏斛斯
拼音hú sī
人口不足千人〔 稀有姓氏 〕
排名无
源于鲜卑族,出自古鲜卑族斛斯部族,属于以部族名称汉化为氏。据史籍《姓氏考略》记载:斛姓为斛律、斛斯等复姓所改。按斛律、斛斯,均为南北朝时期北郡方少数民族之姓氏。“斛斯”,为古鲜卑语对斛斯山的称谓。“斛斯山”即著名的终南山,在汉史中亦称太一山、地肺山、中南山、仙都山、周南山等等,简称南山,是中国大陆整个秦岭山脉中的一段。斛斯山西起武功,东至蓝田,千峰叠翠,景色幽美,素有“仙都”、“洞天之冠”和“天下第一福地”的美称。
南北朝时期,迁居于终南山一带的鲜卑族人首领,便将自己的部族改称为斛斯部,自己先江姓名改称为斛斯·足,取“征始斛斯足下”之意,孕意自己的部族要从终南山脚下开始兴旺发达,此后始有斛斯氏,后大多汉化省文简改为单姓斛氏,逐渐融入汉族,世代相传至今。
洛 阳:亦称洛阳郡。战国时期秦国的秦襄王置洛阳县,该县以在洛水之阳而名,属于三川郡。西汉时期为河南郡治。东汉时期建为都城。三国的曹魏及后来的西晋、北魏、五代后唐皆建都于此,南北朝时期东魏置郡,故城辖地在今河南省洛阳市白马寺东汉水北岸。隋、唐两朝,洛阳故城辖地达今韩国汉城市以西九公里处,大周王朝的武则天曾以洛阳为都城达十四年。由于新莽、唐朝、五代后粱、后晋、后汉、后周、北宋、金国也都以洛阳为陪都,故而多称洛阳为“六朝古都”。
朔 州:朔州历史久远,战国时期属于赵国,秦、汉朝时期改置为马邑县,隶属雁门郡。汉高祖七年(辛丑,公元前200年)韩王信徙都于此,汉高祖十一年(乙巳,公元前196年)复为县。北周时置朔州总管府。明清时朔州属大同府。民国元年(壬子,公元1912年)置朔州县,属雁门道。1949年属察哈尔省,1952年划归山西省雁北专区。1988年3月24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朔县、平鲁县,设立朔州市(地级)和朔州市朔城区、平鲁区,将雁北地区的山阴县划归朔州市管辖。1993年6月25日,国务院(国函93号)批复:撤销雁北地区;将原雁北地区管辖的怀玉、右玉、应县三县划归朔州市管辖。
洛阳堂:以望立堂。
朔州堂:以望立堂。
一、斛斯
历史上代北地区复姓。《郑通志·氏族略》收载。其源不一:
1、郑樵注云:“其先居广牧,世袭莫弗大人,号斛斯部,因氏焉。”
2、《姓氏考略》则云:“代北斛粟氏所改。”
二、斛斯
斛斯姓起源:
1、其先居广牧(在今内蒙古河套地区杭锦旗朔方城西),世袭莫弗大人,号斛斯部,因以为氏。
2、代北斛粟氏所改,见《孔至复姓录》。
3、斛也书作,北朝人以百升为斛,故从百升,此姓原出高车之斛薛部,薛、斯音近,故称为斛斯。
斛斯姓名人:
斛斯足,北魏车骑将军扬州刺史。斛斯道仲,唐时河南代人,蕲州刺史。
郡望:平城。
变化:后改为斛氏。又,姚薇元考证,斛薛、斛粟、斛斯同出一源,后世因异译而分为三姓。
斛斯姓古代名人
斛斯·足鲜卑族,又名斛斯敦;广牧富昌人(今内蒙古准格尔旗沙圪堵古城,一说河南洛阳)。他改姓为斛斯氏,为斛斯氏鼻祖、斛氏鼻祖之一。他的先人为莫弗大人,斛斯足在明帝时当过左牧令,庄帝时任车骑将军、扬州刺史。斛斯足有两个儿子,大儿子斛斯椿,小儿子斛斯元寿,都在朝中为官,斛斯元寿出任过豫州刺史。
斛斯·椿北魏,鲜卑族,字法寿,斛斯足之子;广牧富昌人(今内蒙古准格尔旗沙圪堵古城,一说河南洛阳)。著名大臣,斛氏鼻祖之一。在投靠尔朱荣平叛河西暴乱中有功,升为中散大夫,掌握了一部分军权。斛斯椿性格“佞巧”,颇得尔朱荣的信任,军中大事,都让他参与。北魏孝庄帝元子攸初期,出任尔朱荣府上的司马,后又出任东徐州刺史。当尔朱荣死后,他有些忧惧。当时南朝梁国以汝南王悦为魏主,“资其士马次于境上。”斛斯椿于是放弃徐州,归附元悦。元悦授与他尚书左仆射、司空公,封为灵丘郡公,又出任大行台前驱都都督。后尔朱兆进入洛阳,元悦明知不敌,便向南方挺进。斛斯椿又背叛了元悦归了尔朱兆。归附尔朱兆后,任参立节谋,拜侍中、骠骑大将军、仪同三司,逢城阳郡公。当时他父亲斛斯足先在秀容,又听说死了,斛斯椿请求减少他的尊位给他父亲。后来得知斛斯足仍活着,皇帝又诏回复其官位,仍让他担任骠骑将军、扬州刺史。斛斯椿一生投机取巧,几度易主,又进谗诬陷好人,与同僚争权夺利,名声不怎么好,最终他成为了北魏政权分裂的导火索,成为高欢以清君侧诛杀斛斯椿为名,调集大军南下攻击元修的理由。
斛斯椿有四个儿子,分别是斛斯悦、斛斯恢、斛斯徵和斛斯演,历史都有记载,但没有斛斯椿出名。其中斛斯恢任过散骑常侍、新蔡郡公。
斛斯·徵鲜卑族,字士亮,斛斯足之孙,斛斯椿之三子;广牧富昌人(今内蒙古准格尔旗沙圪堵古城,一说河南洛阳)。著名北周音乐家。斛斯徵是北周乐师,太子太傅,涉礼书,尤精三礼,并解音律。北周武帝宇文邕以其治经有师法,诏教授皇太子,呼为“夫子”。北周宣帝宇文谟嗣位后,肆行无度,斛斯徵上书极谏,被下狱。狱卒张元敬佩斛斯徵,以佩刀穿狱墙出之,后遇赦得免。隋文帝杨坚即位后,废除了斛斯征太子太傅的职位,诏令其专门修撰乐书。后来斛斯征著有中国音乐史上的重要著作《乐典》。
斛斯·政(公元?~614年),鲜卑族,斛斯足之曾孙,斛斯恢之子;广牧富昌人(今内蒙古准格尔旗沙圪堵古城,一说河南洛阳)。著名隋朝大臣。斛斯政的政悟性极高,有才能,开始时担任亲卫,后来因军功而被授仪同,特别被太尉杨素所器重。在隋朝大业中期,担任尚书兵曹郎(兵部侍郎)。斛斯政“有风神”,每次向上奏事,没有不称其心意的。隋炀帝杨广因此很欣赏他,慢慢的委以重任。杨素之子杨玄感和他的兄弟们都与斛斯政有深交。后杨玄感背叛隋炀帝,该事件就有斛斯政的参与,以后杨玄感等顺利逃命,也是斛斯政的计谋。隋炀帝后来要惩罚杨玄感及其党羽时,斛斯政便逃到了高句丽(今中国辽东和朝鲜半岛北部)。,隋大业十年(公元614年),隋炀帝又一次东征高句丽国,高句丽在隋朝大军的攻击下请求投降,并以返送斛斯政为条件。隋炀帝自然是答应了,高句丽国便把斛斯政谴送回来。到了京师,隋炀帝要斩杀斛斯政来祭告祖先,当时的左翎卫大将军宇文述上书说:“斛斯政的罪恶,天地所不能容纳,人和神都愤怒。如果用一般的刑法,那么贼臣逆子怎么能镇压住呢?请改变常法吧!”于是,隋炀帝便将斛斯政绑到金光门外的大柱子上,“公卿百僚并亲击射,脔割其者,多有啖者。啖后烹煮,收其余骨,焚而扬火。”斛斯政被隋炀帝杀了,但史籍中并没有牵连他家人的记录。斛斯氏的最后辉煌以此告终,从而也告别了斛氏族人在整个历史中的辉煌。